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环城南路全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2021/06/24 3.2k 阅读 70 点赞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环城南路全段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安康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有效地治理堵点和乱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经研究决定: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环城南路全段路面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所有机动车辆,在环城南路全段的路面上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二、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标志标线和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采取道路技术监控和摄像技术进行采集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一款之规定,以“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或临时停放”的行为,处予100元罚款。执勤巡逻民警对驾驶人不在场的乱停乱放车辆可以实施强制性拖移。

三、本通告自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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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