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2020/08/09 1.6w 阅读 153 点赞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安康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万达ONE”3#、6#、10#楼;

安康市惠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江源•新都”A1#、C1#、C2#、C3#、C4#楼;

陕西安康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阳光尚都”1#、2#楼;

安康高新碧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碧桂园•金州府锦园”5#、7#、8#楼;

安康市鸿浩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江尚城”6#、8#楼;

安康中电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洺悦府”1#、2#、4#、5#楼;

陕西安康博泰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汉城国际商业街财富中心”;

安康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高新佳境新城”1#、2#、3#、4#、5#楼;

陕西省紫阳县紫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紫邑新城”13#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