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完整,经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研究,决定2020年12月30日起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柜面各项业务,期间单位、个人网厅业务、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将停止(只提供查询功能)。2021年1月4日恢复业务办理,请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做好时间安排。因停办业务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