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

2024/05/23 1.0w 阅读 406 点赞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40号)规定,下列人员已由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已经通过直接领取方式或签收鉴定结论送达邮件的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不必再次领取。公告期限60日,逾期不领者视为送达。送达日期从发布公告第61日(2024年7月22日)起计算。   

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

""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