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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公安公布5起“净网2026”典型案例

2026/09/16 3.1k 阅读 116 点赞

“夏季守护·平安有感”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康公安机关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严打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依法查处了一批涉网违法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与公民合法权益。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旬阳市公安局查明,网民向某为博取网民眼球,捏造某村是艾滋病村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紫阳县公安局查明,网民琚某为发泄私愤,在社交软件内对他人进行辱骂,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旬阳市公安局查明,网民马某利用AI工具生成贬损他人的照片,并在网络平台进行发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宁陕县公安局查明,网民鄢某为博取流量,利用AI工具生成虚假政策信息,并在网络平台进行发布,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恒口分局查明,网民张某为发泄私愤,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对他人辱骂视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或者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务资讯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