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致新生儿父母的一封信

2025/11/02 5.0k 阅读 235 点赞

家长朋友:

您好!恭喜您的家庭又迎来一位新成员,孩子是父母的宝贝,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孩子健康成长是所有父母的心愿。为了助力孩子健康成长,安康市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友情提醒您及时为您的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您的孩子多一份医疗保障。

一、新生儿参保政策

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新生儿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

三、新生儿参保登记

线上办理:登陆陕西医保APP、小程序,在“服务-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为他人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参保登记。

线下办理: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四、新生儿缴费流程

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陕西税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线上方式缴费,也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手机银行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线下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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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生儿医保待遇

新生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在参保年度内,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保待遇。

六、在参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当地医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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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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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