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兴华名城”等)

2016/04/18 1.0w 阅读 280 点赞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陕西省安康市兴华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兴华名城”住宅小区7-11#住宅楼;

陕西金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旬阳县“丽都家园”住宅小区12#楼;

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旬阳县“中驰公路大厦”住宅小区1#楼;

安康康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五里福境铭座”住宅小区15#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