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吾悦广场商住项目”4-1#、4-2#、4-3#、4-4#楼;
安康市惠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江源•新都”B1#楼;
安康宜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一城市之光”8#、13#、15#楼;
安康城投荣华康养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康城雅园”7#、14#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1年5月7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