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2021/05/30 6.1k 阅读 299 点赞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吾悦广场商住项目”4-1#、4-2#、4-3#、4-4#楼;

安康市惠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江源•新都”B1#楼;

安康宜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一城市之光”8#、13#、15#楼;

安康城投荣华康养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康城雅园”7#、14#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1年5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