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关于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和扩大加装电梯提取范围的通知

2023/07/26 2.0w 阅读 164 点赞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为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总要求,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升级改造,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 年 8 月 1 日起,对我市租房提取额度和加装电梯提取范围调整如下:
       一、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1. 简化提取要件。在本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单身声明)即可到缴存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
       2. 提高提取标准。租房提取金额从原来的每个家庭每年15000 元提高到 24000 元,每月最高提取 2000 元,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扩大加装电梯提取范围
       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费用。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 年 7 月 27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