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2023/09/05 1.3w 阅读 336 点赞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1. 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吾悦广场商住项目”1-4#、1-6#楼;

2. 安康市柏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柏樾城”3#、4#楼;

3. 安康城投荣华康养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康城雅园”9#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年9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