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等7家单位向我中心申报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我中心初审、复核,最终拟认定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等7家单位19人符合申领条件,补贴金额9.5万元。
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文件规定,现将上述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拟认定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创业就业服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3日
受理电话:0915--3356615
附 件:2025年市本级第二批公益性岗位补贴拟补贴人员花名册
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