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标识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

2018/07/30 5.4k 阅读 121 点赞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决策部署,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根据陕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全市已成立的且名称中含有“志愿服务”、“志愿者”、“义工”等字样的社会组织直接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登记管理机关

1

安康市慈善协会

安康市民政局

2

安康义工联合会

安康市民政局

3

安康援助少年儿童协会

安康市民政局

4

安康儿童发展促进会

安康市民政局

5

安康市志愿者联合会

安康市民政局

6

安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安康市民政局

7

安康艾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安康市民政局

8

汉滨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汉滨区民政局

9

汉滨区汉江志愿者救生队

汉滨区民政局

10

汉滨区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

汉滨区民政局

11

汉阴县护苗志愿者联合会

汉阴县民政局

12

汉阴县山里的花花支持教育志愿者协会

汉阴县民政局

13

汉阴县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协会

汉阴县民政局

14

汉阴县志愿者联合会

汉阴县民政局

15

石泉县义务工作者联合会

石泉县民政局

16

爱e石泉网络志愿者协会

石泉县民政局

17

石泉县志愿者协会

石泉县民政局

18

石泉县保障房小区志愿者协会

石泉县民政局

19

石泉县蓓蕾天使公益协会

石泉县民政局

20

宁陕县义工联合协会

宁陕县民政局

21

宁陕县志愿者协会

宁陕县民政局

22

紫阳县地方税务局社会志愿服务队

紫阳县民政局

23

紫阳县国土资源局社会志愿服务队

紫阳县民政局

24

紫阳县丽姐助学公益服务中心

紫阳县民政局

25

紫阳县茉莉爱心公益联盟

紫阳县民政局

26

紫阳县三线建设暨铁道兵志愿者协会

紫阳县民政局

27

岚皋县城关镇东坡社区志愿者服务联合会

岚皋县民政局

28

岚皋县援助少年儿童协会

岚皋县民政局

29

岚皋县青年志愿者协会

岚皋县民政局

30

岚皋县义工联合会

岚皋县民政局

31

岚皋县号房湾社区志愿者协会

岚皋县民政局

32

岚皋县肖家坝社区文艺宣传志愿服务协会

岚皋县民政局

33

岚皋县志愿服务联合会

岚皋县民政局

34

平利县春雨扶老帮残协会

平利县民政局

35

平利县援助少年儿童协会

平利县民政局

36

平利县源点爱心公益联合会

平利县民政局

37

平利县南城社区爱心联盟协会

平利县民政局

38

镇坪县义工协会

镇坪县民政局

39

旬阳县慈善协会

旬阳县民政局

40

旬阳县义工家园

旬阳县民政局

41

旬阳县义工联合会

旬阳县民政局

42

旬阳县援助少年儿童协会

旬阳县民政局

43

旬阳县德善志愿者协会

旬阳县民政局

44

旬阳县冬日阳光爱心公社

旬阳县民政局

45

白河县清风社区志愿者协会

白河县民政局

46

白河县桥儿沟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

白河县民政局

47

白河县城关镇安坪村志愿者协会

白河县民政局

48

白河县通信先锋志愿服务队

白河县民政局

49

白河县狮子山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白河县民政局

50

白河县义工联合会

白河县民政局

依照《通知》要求,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者更名后的社会组织名称中含有上述字样的,各级民政部门在批准其成立登记或者更名时,同步予以标识并公告。

对于名称中不含有“志愿服务”、“志愿者”、“义工”等字样,但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社会组织,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在申请成立时提出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各级民政部门在批准其成立登记时,同步予以标识并公示。

(二)已经依法成立并填写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提出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各级民政部门核实其填写内容,与核准的章程一致后,予以标识并公告。

(三)社会组织修改后的章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并在申请章程核准时提出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民政部门在核准其章程的同时,同步予以标识并公告。

志愿服务组织章程修改后,不再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民政部门在核准其章程时,同步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代码系统)中取消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

                                                       安康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3日


附件: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