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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4/11/23 1.8k 阅读 286 点赞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

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开行陕发[2014]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本息回收任务。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0日

《陕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开行陕发[2014]126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