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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05/03 1.7w 阅读 86 点赞

关于转发《陕西省特级教师

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人社局,高新区社管局,市直局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及时落实特级教师待遇,加强特级教师管理,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均衡优先科学发展。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3日

《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