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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

2016/10/08 4.2k 阅读 203 点赞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

《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陕教语办〔2016〕12号)精神,现将《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陕教语办〔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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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