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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命名陕西省首批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和示范坊的通知》

2017/09/12 1.7w 阅读 196 点赞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命名

陕西省首批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示范校和示范坊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命名陕西省首批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和示范坊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29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县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示范校和示范坊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校、示范坊的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全市校本研修质量、学科教学质量的提升,努力打造支持乡村教师发展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希望首批示范校、示范坊珍惜荣誉,进一步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在推进乡村教育改革发展、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带头作用。请汉滨、紫阳、平利和岚皋等县区认真学习领会《陕西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建设方案》的精神,及早筹划,切实做好陕西省第二批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和示范坊的遴选与建设工作。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2日

《关于命名陕西省首批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和示范坊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29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