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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

2018/03/05 8.7k 阅读 480 点赞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学校: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助力教育脱贫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年要以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为目标,以保障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底线,强化措施,协同推进,确保学生吃上“安全、营养、热乎、可口、量足”的营养餐,真正受学生欢迎,让群众满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省市政策规定

近期省市相继出台了《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陕政办发[2017]54号)、《安康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安政办发[2018]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贯彻落实〈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7]15号)三个文件,明确了各级政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是推进全市营养改善计划科学、规范、有效运行的政策依据。各县区教体局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积极指导、督查学校扎实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三个文件的宣传工作,就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做好文件解读,让他们了解最新的政策内容。

二、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

汉滨、紫阳、汉阴、镇坪、高新区五个未实现食堂供餐全覆盖的县区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必须在今年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要加大食堂建设和改造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要积极争取将食堂设施配备和炊管人员工资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尤其是汉滨区和高新区要抢抓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达标验收的机遇,多方争取,整体推进,尽快扭转食堂供餐面较低的局面,确保在年底前实现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目标。

三、全力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夯实各级监管人员的责任,对学校食堂和校内小食品摊点坚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大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规范操作,从原材料采购、台账建立、索证索票、留样、消毒、炊事人员持证上岗等环节从严把关、定期检查,确保各个环节不出问题。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要科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同时,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安康市校园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食药监发[2017]47号)的要求,在今年底实现校园食堂电子监管的全覆盖。

四、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学校和供餐企业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膳食补助资金的监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防止虚报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人数、套取资金,严禁挪用中央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五、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学生膳食补助资金使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人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名单等情况的公开公示工作,宣传党和国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的惠民政策。学校要定期公开公示受益学生名单、带量食谱、学生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学校膳食委员会人员名单等内容,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