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3/03/06 6.3k 阅读 273 点赞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考生: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即日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姓名与身份证不符、照片信息有误的,请于3月10日12点前到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304室(地址:汉滨区育才路109号)更正,逾期不再受理。

二、做好健康管理。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考前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须主动报备。

三、合理安排出行。请考生开考前1小时进入考点,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

四、遵守考场规则。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就座,未在规定位置参加考试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

2023年3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