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1/01/26 1.1w 阅读 352 点赞

全市广大居民:

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已经结束。受各种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近日,省医保局、省税务局通知,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重新开通缴费渠道,缴费方式为农商银行(信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邮储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农商行助农E终端、镇办、村(居)委会、社区代办点、银联“云闪付”、微信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不变,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请未参保缴费人员及时补缴,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