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5/05/15 6.0k 阅读 293 点赞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

2、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报告执行情况;

3、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调度和保值增值工作;

5、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购买国债等事项;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功能开发和日常维护工作;

9、负责本单位内科级以下干部调配、任免、培训、考核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工作要点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防风险、保需求、优服务、促发展”为工作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深化改革,强化法治理念,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缴存规模。

加强业务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平稳高效;创新工作举措,推进事业改革提速增效;勇于社会担当,力推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强化作风建设,展现窗口服务良好风貌;加大效能建设,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部门基本情况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总计87名。其中:市中心机关19名,各管理部共67名;县级领导职数1正2副,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正1副,下属派出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1正14副,工勤人员(司机)1名。

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政办科、业务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监督检查科。派出机构11个,分别为市直管理部、汉滨区管理部、旬阳县管理部、紫阳管理部、汉阴管理部、石泉管理部、平利管理部、白河管理部、宁陕管理部、岚皋管理部、镇坪管理部。

四、部门预算编制依据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退休在册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120人。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表》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经费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概况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预算收入为5000万元。基本预算支出为976.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项目支出513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其他应上解部分(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60.33万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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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