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2015/12/01 7.2k 阅读 214 点赞 查看原文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陕西榕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旅游商业广场”住宅小区1#、2#住宅楼;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城投家境”住宅小区1#、4#、6#住宅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