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2015/12/01 7.2k 阅读 214 点赞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陕西榕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旅游商业广场”住宅小区1#、2#住宅楼;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城投家境”住宅小区1#、4#、6#住宅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