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都市花园”等) 2016/05/21 1.6w 阅读 132 点赞 查看原文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陕西省安康市兴华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都市花园”住宅小区44#、45#住宅楼; 安康市龙翔教育兴业有限公司开发的 “学府新天地”住宅小区4#楼; 安康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 “拉斐山水岸”住宅小区9#、10#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4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