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变更等问题的通知

2017/10/16 9.1k 阅读 348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由于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原来的银行核算改为中心自主核算,每月扣款日相应变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变更为每月15日、20日、28日,请借款人在扣款日前保持约定扣款账户余额充足。15日为每月第一次扣款日,也是结息日,20日、28日为补扣日。

二、当月扣款不成功,次月1日起按逾期处理,开始计收罚息。

三、2017年10月进行变更后首次扣款,部分贷款因扣款日变化引起计息天数变动,会导致还款额发生增减。请广大缴存职工知悉并给予理解。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