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单位更名暨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2019/05/21 1.8w 阅读 514 点赞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关于单位更名暨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安房金发〔2019〕22号

各缴存单位,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安机改发﹝2019﹞1号)、《关于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九定”事项的通知》(安编字﹝2019﹞9号)文件精神,单位由“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为“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一律不变,账户名称进行相应变更。内设科室分别更名为综合科、业务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内控稽核科;派出机构分别更名为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市直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汉滨区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汉阴县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县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宁陕县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紫阳县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岚皋县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平利县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镇坪县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旬阳县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白河县管理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高新区管理部。

中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印章,原“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废止。科室(管理部)对外印章同步启用,原科室(管理部)印章废止。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19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