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2022/05/26 1.1k 阅读 132 点赞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安房金字〔2022〕32号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陕西省安康市兴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兴安府”4#、6#楼;

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吾悦广场商住项目”3-1#、3-2#、3-3#楼;

安康市金仓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金仓雅苑项目”2#楼;

安康铁路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火车站进站路商住楼”2#楼;

陕西省安康市满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翰林世家”3#楼;

安康君安城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一城市之光二期”3#、6#、15#楼;

安康万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万浩未来城”R13#楼;

安康市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香城苑C座二期工程”9-11单元;

岚皋县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岚皋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街安置房建设项目”1#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2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