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2023/12/11 6.8k 阅读 264 点赞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1. 安康利鑫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一城市之光三期”13#、15#、16#、17#楼;

2. 石泉县泉友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石泉县红花南片区综合开发项目”4#、7#、8#楼;

3. 安康汉辉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石泉县金立明珠大厦及金立集团办公楼建设项目”2#楼;

4.平利中皇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桂花园.平利馨园观山悦府项目”3#、4#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