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2021/05/25 1.0w 阅读 63 点赞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安康市统计局
安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44784人,占49.9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48652人,占50.08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34960    人,乡村人口减少47143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32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50676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78590人,流动人口为328174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3878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8939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23775人,增长176.9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增加158695人,增长797.66%;流动人口增加189331人,增长136.3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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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