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2021/05/25 1.9w 阅读 308 点赞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安康市统计局
安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249343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2990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36470人,下降5.19%,年平均下降率为0.53 %。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947740户,集体户24776 户,家庭户人口为2383273人,集体户人口为11016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8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473156人,占99.19%;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280人,占0.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34800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升高0.02%;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670人,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及各县区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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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