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市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08/26 1.3w 阅读 489 点赞
关于解除市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根据《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8月27日10时解除市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全市进入正常防汛期。
  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后续防汛各项工作。本轮降雨范围广,局地雨量大且与前期降雨多有叠加,地质灾害风险高,加之本轮降雨转移人员多,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地质灾害滞后性、隐蔽性等特点,持续加强隐患排查和巡查值守,做好转移避险人员管理,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