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我市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Ⅱ级)

2024/07/09 1.2k 阅读 331 点赞
  7月10日10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II级):根据最新气象监测资料显示,过去三天,我市汉滨、汉阴、紫阳北部、旬阳西部和东部、白河、宁陕南部、石泉北部和南部、平利西部、岚皋北部、镇坪南部累计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局地超过100毫米。
  预计今天白天全市大部小到中雨,西南部中到大雨,夜间大部小雨,南部小雨转大到暴雨;11日全市大部小雨,南部中雨,局地大雨;12日白天北部多云,中南部多云转阵雨,夜间中南部阵雨转小到中雨。
  经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安康市气象局7月10日10时联合会商研判,由于我市前期降雨量大,土体含水饱和,后期仍有较强降水过程,降水有一定叠加效应,且地质灾害存在滞后性,预计7月10-12日我市石泉、汉阴、汉滨、恒口示范区南部、紫阳北部、旬阳西部和北部、白河中南部、岚皋北部和中部、平利中部的部分地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高,其余地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较高。请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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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趋势,加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段的巡查监测频次,加强防范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沟谷沟口、山边河边、临崖、切坡建房、库区等危险区域的居民及单位加强防范,做好转移避险准备,必要时提前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转移,已撤人员在险情未解除前不得返回危险区;
  3、驾驶人员及时关注道路通行情况,经过危险路段时先观察后通行;
  4、密切关注最新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做好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应急处置准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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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