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10/09 9.0k 阅读 93 点赞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连阴雨过程已基本结束,根据《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10月10日11时解除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全市进入正常防汛期。
  本轮连阴雨持续时间长、过程范围广、累计雨量大,次生灾害风险高,加之后期仍有降水过程,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强隐患排查和巡查值守,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同时,要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加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