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解除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10/17 3.9k 阅读 408 点赞
各县(市、区)水利局,宁陕县、镇坪县、恒口示范区农林水局,高新区社管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大型水库:
  鉴于本轮强降水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最新气象预测情况,依据《安康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市水利局决定于10月18日15时00分解除我市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请继续密切监视天气变化,统筹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康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