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10/19 4.7k 阅读 179 点赞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连阴雨过程已基本结束,根据《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10月20日解除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汛期尚未结束,各级各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度警惕,统筹做好监测预警、巡查管控、地灾防范、转移避险、安置保障、恢复重建等工作,做细做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平安度汛。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