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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3/04/25 1.7w 阅读 355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现将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资料收集和汇总上报工作,务必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资料(《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安康市资格证书办理申报表》1份、与准考证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3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汇总表》报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省定合格标准考生申报汇总表》.xls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