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现场鉴定结果公示

2025/02/05 5.3k 阅读 524 点赞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安康市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专家于近期对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进行了现场检查鉴定,本次鉴定申请人数:8人,参加鉴定人数:6人,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人;未达到丧失劳动能力:1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投诉。

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12日。如对上述人员的鉴定结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电话0915-3214815(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17房间)反映或举报。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