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0号)有关规定,现将安康市康嫂家庭服务职业能力评价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计划编号: 250303S0000611020050009、250304S0000611020050010、250304S0000611020050011、250304S0000611020050012、250305S0000611020050013、250310S0000611020050014、250314S0000611020050020、250328S0000611020050030批次)。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4月2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的认定结果如有异议,请向安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据实反映。
监督电话:0915-3361096
附:
安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