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五期职工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如下:
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0915-3214815。
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五期职工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如下:
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0915-3214815。
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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